关于婚前保证书汇总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保证书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保证书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以一种较为强烈的态度向上级组织、领导或个人表决心下保证时所使用的一种书信。那么,保证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前保证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婚前保证书 篇1本人以忠诚之心,在此立此誓言:结婚之前之后,工资奖金全交,剩菜剩饭全包,家务杂活全干,一切以老婆的话为最高宗旨
遵循两条原则:第一,太太的话都是对的;第二,即使太太错了,按照第一条执行。
具体实施,详见附件。
附件一:十大行为
一、老婆用餐时要随侍一旁,舀汤盛饭,不得有先行用饭之行为。
二、老婆化妆时要快乐等候,衷心赞美,不得有不耐等候之行为。
三、老婆穿衣时要帮忙烫衣,提供建议,不得有冷嘲热讽之行为。
四、老婆洗澡时要量好水温,抓痒擦背,不得有贪图私欲之行为。
五、老婆上班时要宾士接送,保镖护卫,不得有放心社会之行为。
六、老婆危险时要奋不顾身,慷慨牺牲,不得有贪生怕死之行为。
七、老婆很累时要笑脸相迎,按摩捶背,不得有沙文主义之行为。
八、老婆血拼时要勇于付款,多所鼓励,不得有不情不愿之行为。
九、老婆上菜时要赞不绝口,多吃几碗,不得有偏食挑菜之行为。
十、老婆睡觉时要炎夏扇风,寒冬暖被,不得有打呼抢被 ……此处隐藏4613个字……对该保证书有效的突破口,即如上述第一种观点中认为的,该保证书的签订对于李某来说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李某有权将其撤销。但实不然,首先李某在写下保证书之前具有选择权,他可以选择不写保证书,也可以选择不与刘某结婚,李某明知该保证书的写与不写对他具有重大的利益关系,最后为了实现自己的结婚利益而选择了写,却放弃了不写,所以李某是自愿为之的,何来显失公平之谈。其次,保证书上约定财产对半分的前提条件是李某先提出离婚,为此,刘某并没有违背法律的规定而要求李某不得提出离婚,所以可以认定该约定行为合法有效的,李某不得主张将其撤销。最后,该保证书仅仅是对双方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作出的约定,而并不是对已经赠与的财产因解除条件成就而最终予以返还做出的规定,所以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综上所述,该保证书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根据意思自治一致对婚前财产作出的约定,属于合法有效的行为。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夫妻约定财产制终将达到与法定财产制同等重要的地位,因而司法实践中,应该从自愿、平等原则出发,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体现法律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重大价值。
婚前保证书 篇8一、结婚后不能冲XX瞪眼珠子,不能大嗓门,如果吵架,不管谁的对错,XX都要首先赔礼道歉;
二、和XX恋爱后,保证不再爱其他女同志,一辈子只爱XX一个;
三、和XX结婚后,洗衣做饭,所以家里的脏活累活都要抢着干;
四、结婚后保证支持XX的工作,下雨送XX上班,天太黑了XXX下班;
五、结婚后只要XX喜欢的事,保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不说XX不喜欢的话,不做XX不喜欢的事;
六、保证和XX共同进步,白头偕老,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