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保证书汇编9篇
在生活中,我们使用上保证书的情况与日俱增,保证书的具体保证内容一般是用分项的方式一条条地列出的。我们应当如何写保证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担保保证书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保证书 篇1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被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担保事项:深圳市仲裁委已立案受理【深仲受字__第__号】担保人__与_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担保人现依法请求贵院作出保全裁定,并提供担保如下:
担保人愿以夫妻共同所有、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西鼎太风华社区__的住房一套(房产证号码:__)为担保人自己所提仲裁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担保人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书 篇2编号:
受益人:
根据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我单位同意作为被担保人的保证人承担按期偿还你公司与被担保人签订的____号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手续费以及履行有关义务的保证责任,特此开立本 ……此处隐藏3719个字……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6、本担保书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所有条款规定的连带保证责任均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①借款人和本担保人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
②借款人和本担保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和破产、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丧失企业法人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产权变更等各种变化。 ③经借款人和贵方协商后,对借款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7、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8、贵方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贵方、贵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9、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贵方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10、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借款协议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清偿后止。
11、在履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应向贵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2、本担保书是借款协议的补充,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本担保人盖章即生效。
13、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叁份,贵方、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