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就业创业小额信贷政策指南
小额信贷政策有哪些?以下是小编J.L分享的马鞍山市就业创业小额信贷政策指南,更多热门创业项目请您继续访问(www.oh100.com/chuangye)。
1.小额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经工商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对资信良好,还款能力强,连续经营2年(含2年)以上的创业人员,再次申请贷款,可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将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一般掌握在50万元左右。
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创业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贷款申请。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受理申请材料后,认真核查申请人的资料,在真实、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基础上决定是否予以推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层推荐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贷款用途、相关资料等进行审查,并将申请人基本情况通过网站、宣传栏等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贷款经办银行对申请人的经营场地、经营项目、经营能力、信用记录等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发放贷款。
服务部门: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电话:8880259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及财政贴息
政策内容:经办金融机构向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企业,发放的500万元以内的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贷款贴息。
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办理程序:正在享受或准备申请商业贷款的企业向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提交认定材料。市(县)人社部门对企业进行认定,并在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转至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对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在《认定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转至同级人社部门。通过认定的企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后,向同级财政部门递交贴息相关材料,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程序将财政贴息资金拨付企业。
服务部门: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三县人社局就业服务窗口。
电话:8880259
3.创业引导贷款
政策内容:在马鞍山境内创办小企业且毕业3年(或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和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人员)或在校高校生(含毕业年度内的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退役3年(或5年)以内的退役士兵(含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申请创业引导贷款。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初始创业贷款或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发展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办理程序:借款人向市人社部门申请贷款,并提交相关资料。市人社、财政部门对借款人及其项目的资格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市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人社部门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建设银行。建设银行联合普邦担保公司共同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及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共同作出放贷意见、放贷金额。普邦担保公司向建设银行出具担保函,承诺担保。建设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服务部门: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电话:8880259